精神病患者與其他長期病患者並没太多分別!可是為什麼大家會以不同的目光看待兩者呢?MM邀請大家花少少時間閱讀這個post,了解多一點「精神病患的污名化」。
何謂「污名化」?
社會學家厄文.高夫曼(Erving Goffman)於1963年首次提出污名化概念﹕「擁有一種是對方受到貶低的特質,透過此特質與某種道德規範連結過程,人們便可以將一個完整之人, 貶低為一個玷污的人。」
隨着時代的演變,現今「污名化」泛指大眾對社會上某些族群有着負面的想法甚至以惡劣的態度對待。
精神病患的污名化
精神病患者被標籤為「不正常」(異類),而且經過社交媒體的渲染和誇大,大眾或錯誤地認為精神病患者的行為是可怕且具威脅性,導致歧視及不公平的對待。
污名化對精神病患者的影響
相比其他患有長期病患或殘障人士,患有精神病的人士更難在社會立足,例如﹕
- 獲聘的機會較低
- 難以擁有一段穩定及長久的關係(包括但不限於愛情、友情等)
- 難以被大眾所接納
為什麼污名化應被消除?
因為污名化使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
1. 拒絕接受治療 / 向專業人士求助
2. 遭受無理且不公的對待
如何消除污名化呢?
- 主動認識正確的知識(e.g. 主動了解不同精神病的成因 & 特徵)
- 小心用詞(e.g. 避免使用的歧異的詞語)
- 以行動支持患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(e.g. 不以歧視的目光看待他們)
MM深信只要我們願意放下偏見,社會定會變得更共融及和諧!
這次的分享完畢,2023年再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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